關于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》團體標準(征求意見稿)的公示
00001前 言
本文件根據GB/T 1.1—2020《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: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(guī)則》的規(guī)定起草。
本文件提出單位:河北省農業(yè)產業(yè)協(xié)會
本文件主要起草單位:行唐縣粉條協(xié)會、行唐縣果蔬農技協(xié)聯合會、行唐縣農業(yè)產業(yè)協(xié)會
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石霖、張龍、侯云發(fā)、申凱、劉彥偉、范曉琳、申文義
本文件為首次發(fā)布。
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
1 范圍
本文件規(guī)定了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的術語和定義、產地范圍、要求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識、包裝、貯存、運輸。
本文件適用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生產、檢驗和銷售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(guī)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不可缺少的條款。其中,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;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GB 2762-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GB 2763-2005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
GB 5009.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
GB 5009.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
GB 5009.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淀粉的測定
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(wèi)生標準
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
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(wèi)生規(guī)范
GB/T 23587 粉條
GB 316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經營過程衛(wèi)生規(guī)范
3 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
以產地范圍內種植的紅薯為原料,在產地范圍內采用選薯、清洗、粉碎制漿、過濾、暴曬淀粉、和面、漏粉、冷卻、干燥等工藝制成的紅薯粉條(干)。
4 產地范圍
地處北緯38°20ˊ34"—38°42ˊ39",東經114°09ˊ56"—114°41ˊ52",分布在行唐縣的龍州鎮(zhèn)、口頭鎮(zhèn)、南橋鎮(zhèn)、上碑鎮(zhèn)、九口子鄉(xiāng)、獨羊崗鄉(xiāng)、安香鄉(xiāng)、城寨鄉(xiāng)、只里鄉(xiāng)、市同鄉(xiāng)、翟營鄉(xiāng)、玉亭鄉(xiāng)、北河鄉(xiāng)、上方鄉(xiāng)、上閻莊鄉(xiāng)境內,見附錄A。
5 要求
5.1 原料產地環(huán)境
行唐縣位于河北省西南部,太行山東麓淺山丘陵區(qū)與華北平原的交接地帶,海拔高程75-960 m,暖溫帶半濕潤季風性氣候,年平均氣溫10 ℃- 20 ℃,年平均日照時數1916.4-2571.2 h,年平均無霜期197 d,年平均降水量401.1-752.0 mm,土壤平均持水量71 %,年平均相對濕度70 %,典型的地帶性土壤為棕壤、褐土,pH值在6.0-6.5之間,腐殖質含量在22 %-27 %,速效鉀含量達到135-150 mg/kg,該地適宜的溫度、光照、水和土壤條件有利于紅薯生長并形成良好品質。
5.2 原輔料
5.2.1 紅薯
符合第 4 章產地范圍內生產的無腐爛、無霉變、無黑斑,污染物和農藥殘留符合 GB 2762和GB 2763 的規(guī)定。
5.2.2 用水
符合 GB 5749 的要求,使用產地范圍的地下水。
5.3 生產工藝
5.3.1 選薯
符合5.2.1的要求。
5.3.2 清洗
用清水將紅薯洗凈,去除表面泥沙,置于通風陰涼處瀝干。
5.3.3 粉碎制漿
將清洗好的紅薯粉碎磨成漿。
5.3.4 過濾
用147μm(100目)的網篩過濾2次以上。
5.3.5 曝曬淀粉
曝曬淀粉至水分<15%。
5.3.6 和面
用淀粉量50%的熱水將粉漿調成稀糊狀,然后再用沸水向調好的稀糊中猛沖,迅速攪拌,約10分鐘后,粉糊即呈透明狀,成為粉芡,再與濕淀粉混合,攪揉成無疙瘩、不粘手、能拉絲、均勻細膩的軟面團。
5.3.7 漏粉
將面團放在帶篩眼的漏勺上,放在開水鍋上,用手在團上輕輕加壓,使之成條狀從漏勺中徐徐入水鍋,粉條入沸水后經常搖動,以免粘鍋底。水溫保持在97~98℃。
5.3.8 冷卻
粉條落到鍋中待要浮起時,用竿挑起放入冷水缸中冷卻,冷后繞成捆再入酸漿中浸泡3-4min,撈起用清水漂洗。
5.3.9 干燥
浸過水的粉絲即可掛在竹竿上,均勻干燥,干燥后的成品即可包裝待銷。
5.4 質量要求
5.4.1 感官指標
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表 1 感官要求
項 目 |
指 標 |
檢驗方法 |
色澤 |
具有行唐紅薯粉條應有的色澤和光澤 |
采用目視法和手觸進行檢驗。 |
組織形態(tài) |
條形均勻,無并條,彈性良好 |
|
雜質 |
無肉眼可見外來雜質 |
|
滋味與氣味 |
具有行唐紅薯粉條應有的滋味與氣味,無異味,無酸味,品嘗無砂質。 |
將紅薯粉條煮熟后采用鼻嗅法、口嘗法進行檢驗。 |
口感 |
煮熟后口感柔軟爽滑、筋道、不黏牙 |
5.4.2 理化指標
應符合表2 的規(guī)定。
表 2 理化指標
項 目 |
指 標 |
檢驗方法 |
淀粉/﹙g/100g﹚ ≥ |
75.0 |
GB 5009.9 |
水分/﹙g/100g﹚ ≤ |
15.0 |
GB 5009.3 |
斷條率/% ≤ |
10 |
GB/T 23587 |
灰分/﹙g/100g﹚ ≤ |
0.8 |
GB 5009.4 |
絲徑/mm > |
1.0 |
GB/T 23587 |
5.4.3衛(wèi)生指標
衛(wèi)生指標應符合 GB/T 23587 的規(guī)定。
6 檢驗規(guī)則
6.1 組批和抽樣
按GB/T 23587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6.2 檢驗分類
6.2.1 出廠檢驗
每批產品經檢驗合格后,附合格證方可出廠。出廠檢驗項目為感官要求、水分、絲徑、斷條率和凈含量。
6.2.2 型式檢驗
正常生產每6個月進行一次型式檢驗,型式檢驗為全部項目。有下列之一時,應進行型式檢驗:
a)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差距較大時;
b) 正式投產后原材料或工藝發(fā)生改變,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;
c) 產品停產半年以上,恢復生產時;
d)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。
6.3 判定規(guī)則
檢驗項目全部符合要求時,判定為合格品。如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,可抽樣復檢,復檢仍有不符合項,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。衛(wèi)生指標不得復檢。同一生產班次、同一生產線生產的同品種、同規(guī)格的產品為一組批。
7 標識、包裝、貯存、運輸
7.1 標識
7.1.1 預包裝產品標簽應符合 GB 7718 的規(guī)定。
7.1.2 包裝運輸標志應符合 GB/T 191 的規(guī)定。
7.1.3 散裝銷售產品的標簽應符合 GB 31621 的規(guī)定。
7.1.4 使用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標識時,根據實際情況,采用加貼、吊掛和直接印刷等形式標示在銷售包裝上。
7.2 包裝
應符合GB/T 23587的規(guī)定。
7.3 貯存、運輸
應符合GB/T 23587的規(guī)定。
附 錄 A
(規(guī)范性附錄)
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產地范圍
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產地范圍見附錄A.1。
圖A.1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產地范圍